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频道:津南区 日期: 浏览:753

绿色简约靓丽风格的一款自适应式zblog app下载模板,面向于手机app应用、手赚app应用、网赚app应用分享下载网站设计开发,采用左中右三栏布局响应式结构,APP图标排版、分类展示、大幅轮播图、热门/最新APP模块,二维码扫描下载,支持电脑或手机访问浏览,兼容IE9+、Firefox、chrome及Safari等主流浏览器,在PC电脑端和手机端都具有良好的访问浏览体验。

主题特点:

    本文目录一览:

    • 1、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 2、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 4、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 5、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 6、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01

    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了:1、子女教育;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赡养老人的支出;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而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标准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之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之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

    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

    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

    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

    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个税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有六项

    1、子女教育

    标准是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

    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提示: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其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照执行。

    2、赡养老人

    标准:独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提示: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住房贷款利息

    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租金

    标准:A.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

    B.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月扣除

    C.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月扣除

    提示: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

    5、大病医疗

    标准:80000元/年

    提示: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上限8万元。

    6、继续教育

    标准: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

    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提示: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本人或父母扣除。

    扩展资料: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

    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

    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

    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和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 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

    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 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 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

    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 *** 所得, 以 *** 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 扶贫、 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 从其规定。本条之一款之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 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专项附加税扣除包括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成人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之一款规定执行。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条件: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条件: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扣除。扣除条件: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扣除条件: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 留言

  1. Leon
    回复
    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
  • 86岁台湾政治学者胡佛逝世 曾称否定中国是缺德
  • 霸占座位不算违法?济南铁路局回应引网友强烈争议
  • 国台办:再次奉劝民进党 逆潮流而动注定是徒劳的
  • “港独”分子致信特朗普提奇葩要求 他能办到吗?
  • 中国之声批部分企业用AV女优做代言:不以耻反为荣
  • 机关作风大整顿活动刚作部署 吉林纪委副书记被查
  • 美对华160亿商品开征重税 但这重要细节却被忽视
  • 中纪委机关报:地方形象不是靠一两个景观撑起来的
  • MH370调查报告遭质疑 家属要求公开全部数据
  • 寿光网民散布“双王城水库泄洪”谣言 被拘留10日